我相信很多財務人員都被問到過這個問題,問這些問題的可能是老板,也可能是其他部門的管理人員,他們對財務如何算利潤也是非常關心的。
其實購買機器設備,修建的廠房為什么不能像原材料一樣,一次性打入產品成本,這里面根本的原因是機器設備的使用并不會改變自己的形態(tài),它和原材料有所不同,原材料改變形態(tài)變成了產成品,但是機器設備會使用很多年,一次性計入成本顯然是不合理的。
但是,如果不停的使用,等報廢時候再計入成本呢?顯然也是不可取的,那么最合理,最科學的做法就是在機器設備有效工作年數(shù)期間內,按照方法分攤其成本,那其實這種分攤我們在核算上就是折舊。
這樣的解釋也是合理,也說的過去,那么可能別人又要問了,那我們購進的那些東西需要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呢?
畢竟不同人是有不同的看法的,有人說超過2000的我就做固定資產,也有人說超過5000的我才計入固定資產,更有人說500萬以下的我都不計入固定資產。
那到底固定資產標準是如何規(guī)定的呢?我們先不看準則,我們先從為什么折舊中來看,我們說了,是因為一項資產的價值不是一次性計入產品成本所以才會折舊,固定資產要折舊的原因其實和其價值并無太大關系,更多的是看持有目的和其價值如何傳遞的。
所以,我們再回頭看看準則,不管是《會計準則》還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在固定資產的標準上都沒有關于金額的限制。
《企業(yè)會計準則》: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jīng)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使用壽命,是指企業(yè)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shù)量。
《小企業(yè)會計準則》:
固定資產,是指小企業(yè)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jīng)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1年的有形資產。
小企業(yè)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設備、器具、工具等。
是否按照固定資產來核算,主要強調了一個使用周期還有持有目的。持有目的是是為了生產經(jīng)營,同樣是房屋,如果你是房地產公司,持有的房屋是為了出售,當然房屋就不是你的固定資產,而是你的存貨,如果你是生產企業(yè),房屋是生產場所,那么自然就是為了經(jīng)營持有,就應該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沒有了金額限制,是否就意味著,只要使用周期超過一年,為生產經(jīng)營持有的我都應該確認為固定資產呢?
其實這還要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來定,比如我是大型企業(yè),如果把所有使用周期超過一年的設備、器具都按照固定資產核算,那么無疑會增加核算難度,而數(shù)量巨多的小設備對公司整體的報表利潤影響也微乎其微,不符合成本效益性原則。
所以在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時候,這類企業(yè)完全可以定一個相對高的金額,而未超過此金額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即可。
準則并未規(guī)定具體金額標準,具體金額標準每個企業(yè)可以根據(jù)自己實際公司情況自行在自己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中明確,只要符合企業(yè)本身經(jīng)營規(guī)模,能較為真實反應企業(yè)經(jīng)營,其實都是可以的。
什么是較為真實反映,比如你定一個500萬標準就不怎么真實,沒有那個企業(yè)說我500萬以下的一次性計入費用也符合我企業(yè)經(jīng)營特點,如果有這種,我倒是想問問,你生產的什么產品?
既然準則都沒金額標準,那么5000,500萬的標準又是從冒出來的呢?其實去溯源很容易,這個金額就是稅法上規(guī)定的一個標準而已。
長期以來,我們很多企業(yè)財務都有一個定性思維,那就是按照稅法來做賬,今天稅法說不超過5000的可以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那么我固定資產標準就按5000來,明天稅法又說,不超過500萬的可以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那我又給固定資產定個500萬的標準。
其實稅法的出發(fā)點本身就和核算是不同的,就比如說除了金額的標準,在折舊年限上稅法其本身就有一套折舊年限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稅法上,對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規(guī)定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jīng)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而會計上呢,我們并無這樣的規(guī)定,都是企業(yè)根據(jù)資產預計使用情況自行決定。
這種差異在實踐中就會造成一個結果,什么結果呢?
比如一項資產稅法上可以按5年折舊,會計預計使用10年,按10年折舊,那很顯然,每年折舊是不同的。
前五年稅法折舊就多,后五年稅法折舊就少,拉通來看都是一樣的,但是折舊影響利潤,利潤影響所得稅,所得稅認稅法的,那么這樣就影響每個年度的企業(yè)所得稅了。
所以,如果有了這種差異,我們會計人就必須做兩套固定資產的臺賬,用于記錄固定資產的稅會情況,方便我們在所得稅匯算時候進行納稅調整。
兩套臺賬,這個當然是很麻煩的。
也真是因為這種麻煩的存在,所以很多企業(yè)的財務干脆就直接不去判斷資產的使用情況,一竿子的都保持和稅法一致,稅法不是說了5000標準,500萬標準嘛,稅法不是有最低折舊年限標準嘛,我都按照稅法來,這樣就不會有差異了,那么所得稅匯算就省事多了,會計折舊多少,稅法也認可多少,不需要任何調整。
*請認真填寫需求信息,我們會在24小時內與您取得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