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有納稅人咨詢固定資產折舊怎么算?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的時間怎么規(guī)定的?哪些行業(yè)可以享受加速折舊政策?搞不清楚這些?沒關系!一文為您梳理清楚~
一、固定資產的概念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yè)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fā)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fā)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fā)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三、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yè)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企業(yè)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四、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的起止時間
企業(yè)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yè)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五、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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